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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夜走古城 (第2/2页)

我就把前前后后的经过给他说了,他说:“我尽量做他的思想工作,让这个事和平处理了,这样闹下去,对你们谁都不利,谁愿意天天为这个事伤脑筋呢?”

见他还通情达理,我就把解决这个事情的希望押在了他一担挑上,结果他去了一趟看守所回来说道:“李小峰,这事我管不了了,他不承认。如果他承认欠了你7万元,那我就想办法,让这个事过,但是不承认。不承认谁也没办法。”

听了齐东旺的态度,我意识到我这生遇到真正的克星了,看来,要拿回那7万元,是水中捞月了。既然他为了这7万元连一个男人的尊严、信用、道德和人格都不顾了,像乌龟一样地硬了起来,那我就当个石板,让你这头乌龟在我这石板上摔吧,碰吧,谁硬谁软,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把心里的这口浊气出了。你想坐牢,就坐吧!你能舍弃你的时间和自由,我就能舍弃那7万元!

一个多月后,也就是6月份,我回庆城办事,顺便想见一下律师,关于案子的事想和他再谈一谈。

吃饭时,律师来时带来了几个朋友,其中一个正好是县检察院的。在闲聊之中,这个检察员说他们目前接到了一个案子,是采油十二厂的,资金涉及到了二百多万,总经理是方英诚,如果举报的问题属实,可能要抓方英诚。

那时候,二百多万是个天文数目了,作为采油十二厂的人,谁听了心里都感到震惊。于是就沿着这个话题,故意问了下去。检察员说:“方英诚说他们把260万投给了陕西一家石料厂,我们要下去看一下,是不是投了260万。”我即问那个石料厂在陕西什么地方?他说:“好像在泾阳。我们过两天要去西安查,一查就可以定性了。”

我一听,顿时连饭都吃不下去,因为泾阳石料厂的厂长就是我。所以,这个消息流露出来后,只有我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但由于打官司期间,我向律师隐瞒了我在泾阳石料厂工作的事,律师只知道我在西安,不知道我在西安干什么,因而饭后分别时,我把律师叫到一边,有意问起了此事,说泾阳石料厂我熟悉,刚才那个人说的到底是什么意思?律师说:“就是下去查一下,看那个石料厂到底是不是花了260万。如果属实的话,采十二厂就没有事;如果不属实,问题就大了,估计要抓人呢。”

我一听,浑身打了个寒颤,心里想,他妈的,劳司答应给30万,结果连20万都没拿到,啥时候拿过这么多的钱?

尽管我装作随口问问,再没说什么,但是过后一想,觉得这里面有猫腻,并且问题很严重。为此,我给老司管财务的人打了电话,把我知道的情况告诉了他,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财务上给石料厂支付了多少钱?你们应该有账务啊。这笔钱花在了那里,我也有账啊,怎么有260万这个说辞呢?而且听说检察院下来要查账,如果来了,我怎么交代呢?

对方说:“是内部矛盾引发的。当时检察院人来得突然,我只有这么应付了,明天上会后再说吧。至于你将来怎么应付这个事,你看着办吧,那个单位没有点小金库呢?职工福利啥的,总得要钱啊。”

听他这么一说,我心里明白了。劳司把这笔账有意调整到我这儿,一是因为陕西远,检察院一时半会不去陕西查;二是把距离说远一点,中间再做些补救工作,就能做平这个账。劳司的目的,是要化解内部矛盾,保住小金库。所以,劳司就给检察院给了这么个说辞。

但是,这个事对我来说,无异于给我头上安装了一枚炸弹啊。万一人家很快就到泾阳了,我怎么办呢?如果承认了这笔钱,人家查起我的账怎么办?思前想后,觉得这事非同小可,赶紧先回去,了解情况后再说。所以,当天晚上,我就离开了庆城县。

在去泾阳的途中,我给钱永虎打了电话,把这个情况汇报了,说我现在面临这个情况,回到石料厂后,怎么应对这个事情?钱永虎说:“你先躲一下,别回石料厂,我问问情况再说。”

当时我心里想,我身上没有带多少钱,怎么躲?但是又不能说,到了泾阳,已经是晚上一点多了,为了预防万一,我没敢去石料厂,在附近打电话叫出了副厂长张友良,让他给我拿一点钱,说有急事去西安。半个多小时后,张友良来了,给了我2000元。我就带着这点钱又往西安赶。自然,我不在石料厂的这个阶段,石料厂的一切事务暂时由张友良替我管理。

我被来自检察院的这个骇人的消息吓跑之后,检察院并没有到泾阳石料厂来查。为什么没查?我也不知原因。反正,这个事就这么不了了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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