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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十六)203室 (第2/2页)

11月30日,因为父母“购房逼婚”,肖航前来与刘源商议。

得知刘源的婚姻观,得知刘源对那人的感情,得知刘源对自己的看法。

在这间房内,第二次酒醉,与刘源“同床共眠”。

两人这几个月,经历了各种各样的事。

肖航终于察觉到——自己对刘源的心动。

只可惜,刚刚萌芽破土的喜欢,注定无法茁壮成长为爱情。

因为,喜欢是单向箭头,是一个人的事。

而爱情是相互的,是两个人的事,是双向箭头。

……

现在,12月1日八点四十六分

肖航终于理清过去,开始决定未来的方向。

他如自言自语般,在心底询问自己的真心。

『肖航,如今你已经清楚刘源对那人的感情。

如今她对那人投入了全部,你可能这辈子都得不到她的爱。

你还喜欢刘源吗?』

肖航向自己的心提问。

心没有犹豫,坦率地给出了答案。

『我不知道!

我现在不知道什么才算“喜欢”!

过去我觉得,喜欢一个人,就代表要与那人相爱,就代表要与那人结婚,就代表要与那人白头偕老。

昨晚以前,我觉得自己向往和源源“白头偕老”,憧憬与源源的“婚姻生活”。

所以我觉得自己喜欢源源。

希望源源也能喜欢我。

相互喜欢就能演变为相爱,就能结婚,就能白头偕老。

然而,我错了。源源愿意嫁给我,却不愿意喜欢我。

我对“喜欢”一词原有的定义,在昨晚已经被彻底颠覆,我需要重新找到新定义。

找到新定义之前,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喜欢她。

虽然我不知道,如今自己是否喜欢源源。

但是我知道。

如果刘源需要,如今的我,随时可以娶她!

因为我对她说过“我娶你”。

无论我是在什么情况下说出来的。

无论她当时是否接受。

我说出口了。我许诺了!我就要守信。

况且,无论喜不喜欢。源源的名声已经被我毁了。

我至少要为这点,负起应尽的责任。

不能让源源遭受他人白眼。

不就是多了个夫妻的名头嘛!不就是同住一屋檐下嘛!

和现在偶尔同居在这间房里,又有什么区别?

门牌一样都是203。房间还大了七八倍。

三室两厅,有那么多间房,都没必要挤在一张床上喽!

源源能为了人身自由嫁给我。

我也能为了恋爱自由娶源源。

只是多领张结婚证,获得合法同居的权益而已。

如今,唯一的矛盾点在于。

源源一方面要我选时间,另一方面又想等那人一段时间。

估计需要我判断时机。

等源源等不了那人之时,再娶她。

不过这仅仅是我的估计,还需要重新向源源确认。

既然源源还想再等他一段时间。

那慢慢来,不着急。等合适的时候,再问源源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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