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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怂恿小哥偷地瓜,发丘指!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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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笔世界,2000年广西巴乃,夏天……

“小哥,看到没有就是那块田。”

“先前我偷挖尝过,他家地瓜又大又甜。”

“你去偷挖几个,我来给你把风。”

“今晚的晚饭有没有着落就全看你的了。”

小哥沉默了。

不远处的田坎上正卧趴着两俊男,两人眼神如做贼望着地瓜田,地瓜又叫红薯。

其中一人正怂恿名为小哥的人去偷地瓜。

只见两人上身赤裸着,肌肉分明,上半身跟脸上尽是污垢,头发乱成一团糟完全就是一副流浪汉的模样。

但脸上污垢丝毫掩饰不住两人英俊潇洒的俊脸,什么当红歌手、演员、小鲜肉见了都得躲避锋芒、退避三舍。

就这绝世容颜少女见了会尖叫,少妇见了会迷失。

这里的小哥不是别人,正是盗墓笔记中的如神明的人物、武力天花板张麒麟。

张麒麟只是一个特定称号,指倒斗世家张家的指定继承人即张家族长,凡是张家族长都叫张麒麟。

起灵,古代有撤除亡者灵位,运送灵柩入土的意思,简单点说就是送葬。

但洛辞隐约记得小哥的真名叫张海官,也不知道正不正确,因为看盗笔剧时洛辞都是快进挑刺激处看的。

就像看那启蒙片一样。

张麒麟有很多称呼,但洛辞还是喜欢叫其为小哥主要叫的顺口。

而洛辞正是怂恿小哥偷地瓜的俊男少年名字。

洛辞并非是这个世界之人,而是位穿越者。

想必大家就会问了,一位张家族长,一位穿越者,那可以说非常牛逼的人物了,为何会沦为流浪汉去偷地瓜呢?

小说中主角般存在的穿越者也,那还不走向人生巅峰吗?怎会如此落魄呢?

那这还得从十天前说起。

十天前,洛辞还处在名为华夏的科技大国。

夜晚,洛辞躺在床上看番茄小说,翻看着书中段评。

那段评里的评论个个都是人才,因为太过于搞笑,洛辞边刷段评边捧腹大笑,可谓是肚子都笑缩了。

还得是番茄小说人才多,读者又好看,说话又好听……

可谁知道洛辞笑得双眼一抺黑笑晕过去了。

当洛辞再睁开双眼时,已是大白天,身处诡异地方周围全是大森林,还有着十指般大蜘蛛。

洛辞惊恐万分,在森中跑啊跑啊,终于跑到一处小瑶寨。

在瑶寨向路过的大叔一问,洛辞才意识到自己居然莫名其妙穿越了!

还穿越到了2000年的广西巴乃,刚开始洛辞还不知道这是盗笔世界,反正就很懵逼。

这大叔见洛辞身穿异服,误以为是有钱人来此游玩,很是热心邀请洛辞去家中作客。

可洛辞独自一人没半点依仗,又人生地不熟的哪敢去陌生人家啊!

什么知人知面不知心、人心险恶,这些常理洛辞都懂。

洛辞留下一句让大叔疑惑不解的话:“怕你嘎我腰子。”便跑了。

洛辞对于穿越起初还觉得泰酷辣,以为会像小说一样来个金手指走向人生巅峰。

毕竟小说可没少看。

可谁料,这一跑使得无家可归的洛辞当起了流浪汉,什么金手指全是扯淡根本就没丁点响。

洛辞认清现实的同时像个小强一般活着。

直到穿越后的第8天,洛辞在一处密林中发现了有道黑影躺着。

洛辞拿起根树枝给自己壮胆小心翼翼上前,可当看到躺地黑影的面容后,自己才知道居然穿越来了盗墓笔记世界。

因为昏倒躺地之人居然是张麒麟!

当时洛辞激动万分,19岁的我上天果然不想亡啊!

心想终于有个大腿……哦不,终于有个伴了!

洛辞将铁水壶壶口送到小哥嘴唇,给其喂下点水后就死守小哥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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