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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吃我扫堂腿 (第2/2页)

不行了,再不睡她现在就要嘎了,都不用等到十八岁了。

无所吊谓,她会秒睡。

史蒂夫觉得自己只是多打了几拳,不过就只有一会会没看到小姑娘,结果她就这么在地上睡着了?!

穿着运动服的小姑娘在地上睡得香甜,手上的绷带还缠着。

他无奈扶额,摘下了自己和她手上的绷带。

摘绷带的时候小姑娘连呼吸的节奏都没变过,显然是困狠了。

先叫她好好睡一会吧,等她睡醒了后要不要再问问她昨天晚上到底做了什么今天能困成这样。

还是算了吧,毕竟是小姑娘的隐私问题,单纯教育一下熬夜晚睡的坏处就好了。

轻手轻脚的将小姑娘抱回了她的沙发上,并且将外套披在她身上,史蒂夫便回到了自己的位置,接着去做他的任务报告。

表面上风光的美国队长实际上还要当社畜,啧啧啧。

一觉睡醒,神清气爽。

小姑娘坐起来伸了个懒腰,怨气散了个干净,从女鬼变回甜妹。

将娜塔莎的外套放回了她的地方,又看见了史蒂夫在做任务报告,经过小姑娘谨慎的思考,果断选择去祸害老局长。

敷衍的敲了敲门,她直接走进了尼克弗瑞的办公室。

“又无聊了?”

尼克弗瑞算是把她给摸清了,要不是无聊坏了她才不会来找他呢。

“一般般的无聊,主要是来看看咱们日理万机、万人敬仰的神盾局局长在做什么。”

她嬉皮笑脸的趴在弗瑞的桌子上,还顺便拍了个马屁,让人挑不出错。

“哇哦,真让人惊讶。”

看来小姑娘心情不错,弗瑞诧异的挑挑眉,却也对她的夸奖极为受用。

“我可以把那个空房间给占了嘛?”

小姑娘特喜欢那个房间,安静不说,基本还没有人会去,还有个又方便又舒服的沙发。

“可以用来给你休息,但你大多数时间还是要在这里待着的。”

尼克弗瑞一副正经模样,好不容易把这个小桌子偷、不,拿过来,她自己还想搬走,呵,等他什么时候卸任再说吧。

“......也行,那我自己能布置布置吗?那里隔音怎么样,可以在那里弹琵琶吗?”

小桌子在这里就在这里,把那里好好布置一下也能勉强算个快乐老家。

她都好久没弹琵琶,手都要生了。

小姑娘思索着,自从被绑架之后她好像一直都在莫名其妙的忙着,明明什么都没做,就是没时间练琴。

后来被带去九头蛇基地倒是有时间了,但是没琴她练个锤子啊!

“可以,那里隔音不错,你随意。想放衣服的话我还可以再放个衣架。”

这么点小要求尼克弗瑞还是可以满足的。

“要要要!好诶!不愧是局长,太帅啦!”

完全超过预期完成目标,小姑娘高兴的嘴能咧到耳后根,直接原地起飞。

目的达成,小姑娘乖乖坐会小桌子,刷着平板,在心里想着那个房间需要点什么。

拿哪个琵琶呢......

紫光檀木?不行,不放心。

酸枝老红木的?要是坏了也心疼。

要不还是再买一把吧!

小姑娘对待琵琶这方面,比渣男还渣男,哪有渣男嫌女朋友多呢,只要是琵琶她都爱,只不过家里的那些都算正宫,其他的顶多算玩玩(摊手)。

一会去唐人街看两眼,虽然不可能有比她家好的吧,拿一把随便用不心疼的就行。

再拿几件裙子,前几天娜塔莎跟她一起买的都放在这好了。还有睡觉的毯子,也拿一个。

小姑娘一向是个沉不住气的,只要有去唐人街的想法就一定要去。

先回家换身衣服,直接把那副白尼龙指甲带上,然后火速去唐人街。

做好打算,李筝看着尼克弗瑞道:“局长,我想出去一趟。”

“干什么去?”

尼克弗瑞眉头一皱,觉得事情并不简单。

“我想先回家换身衣服,然后去趟唐人街。”

“我需要派寇森跟着你。”

她又不是什么大人物,有必要吗?

她几乎把“不理解”三个字写在脸上了。尼克弗瑞叹了口气,给寇森打了电话。

“那我去跟史蒂夫说一声。”

“嗯,去吧,寇森在门外等你。”

“oK,拜拜局长。”

“记得早点回来。”

看着小姑娘蹦蹦跳跳的身影,再配上刚刚她的话,尼克弗瑞越发觉得自己像个看小孩的老妈子。

他靠在椅背上长出一口气,复仇者联盟前路漫漫啊。

生活不易,弗瑞叹气。

“史蒂夫我跟寇森出去一趟,你先忙吧。”

跟这位百岁老人打声招呼,小姑娘没多说什么,直接踏出了神盾局的大门。

她不想穿着身上的运动服去挑琵琶,有点没仪式感诶。

问好寇森一会没什么着忙的事后小姑娘就上了楼,寇森对她说自己在车里等着就好,并没有跟着她上去。

瞧瞧,多有边界感,对寇森比了两个小心心,小姑娘回到了自己的小公寓。

不需要什么其他的步骤,她用最快的速度冲了个澡,准备搭身衣服。

既然是去挑琵琶就穿的稍微中式点。

黑色暗纹面料、斜角边剪裁、绣着螺钿感花蝶刺绣的吊带,下面搭一件同样面料的黑色改良三裥裙,外面搭了件交领直裾外套,古朴的黄绿色,敞着衣领,带着股风流气。

又用五分钟随意化了个妆,编好头发,放下刘海挡住眼,最后将指甲缠好。

最后,一个飘逸浪漫、随性风流的中式少女出现在了寇森的眼前。

“哇哦,看来你的美从来没有上限小姑娘。”

“寇森的夸人技术也没有上限呀。”

她把眼睛笑成了两个弯弯的小月牙,可爱的小虎牙也无处藏身。

“你手上那个是什么?”

小姑娘的右手上缠着尼龙指甲,给寇森在眼前好好展示了一下。

“这个是弹琵琶用的指甲,一会我要去买一把琵琶,方便试音。”

“奇妙的东方乐器。”

寇森乐呵呵的,带着小姑娘开往了唐人街。

随便挑了家乐器店,寇森依旧说在车里等着。

挑乐器这种事他确实帮不上什么忙,李筝自己就可以了。

兴致勃勃的提着裙摆冲进了乐器店。

这家店并不是专卖民族乐器的,中西参半。

现在这个时候来的人并不是很多,只有一位看上去三十左右的华人老板娘在店里看着。

看到来了客人,华人老板娘放下手里正在打扫的扫帚,扬起笑脸迎接客人。

“你好小姐,请问要买什么?”老板娘看到了李筝的穿着和典型的华裔面孔,已经想到了她可能是买民族乐器的。

“琵琶,我要买把琵琶。”

在这里买琵琶的人可不多,店里的存货自然而然的也就不多。

“您要什么价位的琵琶?”

华人老板娘用并不熟练的英语跟李筝对话,介绍着店里的琵琶,时不时会因为几个不会说的单词卡住,脸上泛起些窘迫的红。

“咱们说普通话怎么样?我觉得普通话更亲切方便一些。”

小姑娘笑眯眯的,没有为难老板娘,替她缓解尴尬。

“那可真是太好了妹子,”老板娘长舒一口气,用回了普通话,“你先说说想要什么木头的吧。”

“你们店里最好的是什么木头的?”

在这种小店的话应该也没有那些好木头,于是这位财大气粗、家底深厚的小富婆一张口就要最好的。

“我们店小,再一个也没什么人买民族乐器,最好的也就是绿檀木和缅酸枝了,剩下的都是鸡翅木、红木什么的。”

“那这两把拿出来看看。”

绿檀木和缅酸枝,都还算凑合,在这种小店里能买到这样的也算可以了。

来了单大生意,老板娘脸上的笑容都真挚了不少,嘴里连声答应着,马不停蹄的去取。

老板娘去取琵琶,小姑娘在这傻站着也没意思,看向了屋内摆着的乐器。

墙壁上挂着各式乐器,正中间摆着一架钢琴和古筝。

古筝啊......

她爸爸妈妈当年可不就是因为古筝结的缘,给她的名字也取做筝。

按照她父亲的原话就是:“我和你妈妈因为一架古筝才有了交集,古筝就是我俩的羁绊之物。”

“是咱们家的里的那个吗?所以因为这个你们才给我取名叫筝吗爸爸?”

那时候的小李筝跟父母坐在小亭子乘凉,夏日的夜,满天皆是繁星。

微风吹动池里的荷花,小李筝跑到池边伸出小手,弄不明白为什么荷花离她那么近,却又碰不到。

“小心点,别掉下去了。”

李筝母亲依偎在丈夫的怀里,满脸温柔,悉心叮嘱着女儿。

这是在李筝的记忆力为数不多的美好。

老板娘沉重的脚步声由远及近,将两只压箱底的琵琶包拿出。

这让李筝有些意外,上面并没有多少灰尘,能看出老板应该是经常爱护。

“需要我给你拿副指甲试试音吗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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