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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看书 > 我加钱居士,得修仙 > 第十章 纤纤做细步,精妙世无双

第十章 纤纤做细步,精妙世无双 (第2/2页)

丁修取出名贴晃了晃:“就凭这个!”

要说那卢捕头其实也识不了几个字,但这名贴的式样他还是认识的,脸上的肌肉不由抖了抖。

曾生则一脸的惊讶与惊喜。

既然有举人出面,那这件事可就容不得阿三颠倒黑白了。

于是乎,赶紧上前拜了一礼。

阿三却捂着红肿的脸,眼光下意识瞟向卢捕头。

虽然二人的眼神一触即分,但也被丁修看在了眼中,再加上这几个捕快来的时机……这中间显然暗藏猫腻。

到底是什么原因,他们要煞费苦心对付一个连秀才都不是的书生?

丁修下意识瞟了一眼赵氏……看她的样子,应该什么都不知情,估计是被利用了,或者说,是对方利用了她。

“捕……捕头大人,小民……要告那曾生……他……他勾引小人的娘子……”

“哦?”卢捕头装模作样,然后冲着丁修拱手道:“这位举人老爷,你也听见了,曾生身为读书人,却……”

不等他说完,曾生急急道:“休得血口喷人!”

然后也冲着丁修拱手道:“先生明鉴,不才与赵氏绝无私情……”

赵氏则悲天抢地大哭:“你个天杀的,你到底是听谁乱嚼舌根子?”

“哼,这街上谁不知你天天往这院子里跑……”

“我那是……”

“行了!”这时,那卢捕头有些不耐烦地喝了一声:“这里不是断案的地方,曾生、赵氏,你二人最好还是随我们去一趟衙门,是非曲直,自有县尊大人公断。”

说话间,眼神有意无意瞟向丁修。

言下之意,就算你是举人又如何?我们不敢抓你,但你也不能阻扰我们办案。

曾生一脸悲愤道:“去就去,小生问心无愧!”

赵氏却悲啼了一声,一时间竟有些万念俱灰之感。

自从她嫁给阿三之后,何尝享受过一天幸福的日子?儿子是她唯一的希望,唯一的盼头。

可现在竟然闹出这样的事,就算在县衙说清楚了又如何?她的脸已经丢尽了,想必儿子的心里也留下了阴影。

与其去公堂丢人现眼,不如一死了之。

于是,一头奔向不远处的柱子想要撞柱而死。

不过有丁修在场,她想死也难。

谁也没看清是怎么回事,丁修突然出现在赵氏身前,赵氏一头撞上去,却如撞在了棉花团上一般,身体退了一步。

“我不想活了……”

赵氏坐到地上失声痛哭。

如果不是丁修在这里,估计那几个捕快早就如狼似虎一般上前将她拖走了。

“大嫂,没事的,只要问心无愧,去衙门里说清楚就好了。

我相信这天下还是有说理的地方,要是这县衙里说不清楚,还有府衙,布政使司……”

这话,丁修是故意说给那几个捕快听的。

普通百姓这么说,他们自然不会放在心上,但一个举人说出这样的话,可就不得不重视了。

对于丁修来说,这件事或许就是一个突破点,说不定会有意外的收获。

让人始料不及的是,这件事竟然来了个大反转。

阿三竟然死在了县衙公堂之上。

这说起来就有点搞笑了。

连丁修这样的修仙者都未能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大致经过是这样……

卢捕头将曾生、赵氏,阿三一并带回县衙,随之先去内衙找到知县嘀咕了一阵。

随后知县升堂审理。

阿三以苦主的身份先告了一状,说曾生勾引他娘子云云。

知县又照例询问了一下曾生与赵氏,二人各自讲了缘由。

然后,知县又让阿三拿出确凿证据,阿三自然拿不出来,只是一口咬定曾生与赵氏早已勾搭成奸。

结果,知县大怒,说阿三捕风捉影,败坏读书人的名声,命人将阿三拖到堂下重杖二十大板。

按理说,阿三身强体壮,二十大板还是受得起的。

偏偏,二十板打下来,这家伙竟然吐血而死。

这公堂上的板子,打法可是很有讲究的。

如果只是做给别人看,以平民怨,那么这板子打下去,看似血肉模糊,实际上都是皮外伤,回家敷点药,养几天也就差不多了。

反之,下手之时专往腰,甚至背上打,而且外表看不出伤得多重,其实力道直达内脏,打得肝脏破裂,就算当时没打死,回去后估计也挺不了多久。

总之,阿三没挺过,当堂就死了。

丁修听到这个消息之后,第一反应就是:杀人灭口。

毕竟,就算阿三是诬告,这也不是多大的案子,有什么必要当场给打死?

显然,阿三的背后肯定有人指使。

而且指使他的绝不是普通人,至少与知县有着密切的关系,要不然也不会借诬告的机会,公然在公堂之将之灭口。

如果这个假设成立,那么,指使他的人,目标显然是想对付曾生。

可曾生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读书人,连秀才都不是,到底是谁处心积虑要置之于死地?

一番打听之后,丁修终于明白了缘由。

前些日子,城里有家商号因生意拓展要扩大店铺经营,于是,便与相邻的几户人家商议购买对方店铺。

因为对方开出的价码有些诱人,几家人都有些动心。

这几户人家都是老实人,在谈好了条件之后,对方找人写了书契,只等这几户人家签字画押,这生意也就算做成了。

曾生无意中看到了对方的书契,便知这书契暗藏玄机。

对方很聪明,书契内容与谈的内容并无什么不同。

按理说白纸黑字更稳妥,殊不知,有时候白纸黑字更容易坑人。

对方的书契故意没点标点……说到标点,古代民间行文的确有不少是没有标点的,但并不代表古代没有标点。

早在先秦时期便有竖线号、横线号、曲线号、折线号等等符号断句。

只是,古代在没印刷术的时候,很多书生都靠抄书,一统笼抄下来,很少有人去点标点,一是节省时间,二来也节省纸张。

一般官方行文都有标点,比名句读,也就是每段的最后一个字都会标注一个圆点或圆圈以示断句。

民间百姓识字的不多,更不会去在意标点。

殊不知,这其中的猫腻太多了。

比如民间流传着这么一个故事:

说的是有个财主请了个先生教儿子读书,事先讲明了膳食条件,并写成了文字。

“无鸡鸭亦可无鱼肉亦可青菜一碟足矣!”

财主理解的是,无鸡鸭亦可,无鱼肉亦可,青菜一碟足矣!

于是便每天准备一碟青菜给那先生。

先生不干了,说明明说好的天天有肉,怎么就成了青菜?

财主拿出先生亲笔写的字,并大声念了一遍。

先生却道:“不不不,不是这样念,应该是无鸡,鸭亦可。无鱼,肉亦可,青菜一碟足矣!”

财主方才上了当。

那商号的掌柜也正是利用了这一点,在高人的指点下书写了几份书契。

按双方谈的条件,他出的价钱只是购买商铺,不包括后院。

这样,那几户人家便不用搬家,大不了另开一道门进出。

可是经曾生反复研究,商号提供的书契明显是个文字陷阱,只要适当断句,商号出的价钱不仅仅是商铺,连带后院也买了下来。

如此一来,那几户人家可就吃了大亏。

去官府告?

官府会偏向谁?答案不用多说。

经过曾生的一番详细讲解,几户人家终于恍然大悟,一个个庆幸而又后悔,幸得还没有签字画押。

但如此一来,曾生却将那商号的掌柜给得罪了。

这就是他遭到报复的原因。

再经过丁修的一通顺藤摸瓜,便摸到了源头。

那家商号的掌柜与官府的关系一向密切,包括那些小吏在内。

那事情就很明显了,阿三应是受人指使故意找曾生的麻烦。

如果不是丁修及时出面,阿三将曾生告到官府之后,估计就再也回不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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