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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章 最喜欢的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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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半夏觉得自己有了一种特殊的能力,那就是在“日常”和“非日常”之间自如地切换。

白天他还在野生动物园里跟不知道哪来的老虎斗智斗勇,甚至差点以身铭志,把自己给搭了进去。

但现在他坐在电脑前,戴着耳机疯狂码字的样子和之前一样靓仔。

倒也不能说路半夏心大,只是突然捕捉到的灵感,如果不及时把它兑换出来,很容易就会从手边溜走。

写作对路半夏来说就像呼吸一样自然,甚至在晚餐的时候他都有些心不在焉,以至于韦光正真的把他的蘸料换成了红糖加辣椒面,路半夏也只是觉得今天的涮羊肉怎么一股子韩国泡菜味。

房间里没有亮灯,路半夏习惯性地戴着耳机,灵感在他的编制下逐渐展现出脉络,一个听起来让人兴奋的故事逐渐在他手下成型。

这是路半夏最喜欢的一个环节,也是创作时最重要的环节。

一旦一个灵感发展成为一个故事,剩下要做的事就只是像骨架里填充血肉,就跟捏泥人一样,同一副骨架有的人捏得好看,有的人捏得难看,但最重要的还是骨象的好坏。

键盘声在安静的房间里像是指针的滴答声,很久很久之后,路半夏终于长出一口气,伸了个懒腰。

他看了眼手机,时间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凌晨一点。

路半夏简单活动了下身体,接着通过邮件把大纲和简单的人设发给了沙柳,接着点开幻想家论坛。

自从在Novelist连载之后,路半夏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登陆这个熟悉的账号,他看着右上角私信的“99+”,有些头皮发麻。

往常出现这种情况,大概是自己又写了什么雷点触及了某些人的雷点,被人追着“亲切问候”——当然路半夏对这些人的雷点也不甚认同,比如有的人因为不喜欢香菜,所以对路半夏书里写的牛肉面撒香菜疯狂开炮。

于是路半夏怀着壮士断腕的心情点开了私信,眯起眼睛自欺欺人地看了下去。

但很快,他就发现自己的担心似乎有些多余。

垃圾信息当然不可避免,但让路半夏没有想到的是,很多人已经知道了自己是这个账号的主人,也表达了对Novelist上作品的肯定。

“如果不是一雨知秋,可能这一轮就赢下来了,可惜啊。”

“加油,写德国骨科日常文的大哥哥!”

“你好,我是你的十年老粉,请问你可以帮我要一张一雨知秋的签名照吗?”

“别惦记着你那x玄幻了,多写写日常文不好吗?”

路半夏一边翻看,一边忍不住把手放在嘴角,用力往下抹去。

不这么做的话,他不敢保证自己会露出多么丑陋的嘴脸。

这就是正常评论的模样吗?这就是一个写手……不,一个作家梦寐以求的评论吗?这样可爱的读者是真实存在的吗?

就在路半夏感动得忍不住要上嘴脸的时候,手机忽然震动了起来。

出乎他意料的是,发来消息的竟然是沙柳。

“放手去写。”

只有这四个字,但对路半夏来说已经足够了。

万事俱备,但还差了点东风。

路半夏拿出手机,翻出p站,找到那个熟悉的头像,想了一会儿措辞,这才在对话框中输入:“玄月老师,上一轮的插画我非常喜欢,大家的评价也都很不错。这一轮能不能还拜托你帮我作画呢?只有一副,不会耽误太久。如果可以的话,我把大纲和要求发给你。”

对话框上,立刻出现对方正在输入中的字样,这让路半夏有些惊讶。

不过一想到对方和自己一样也都是做创作产出的,这个点不睡觉倒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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